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2
汽修百科 2024-10-30 257
1. 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馈及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整车装备情况。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的要求,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将检验、检测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进行作业。
2. 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需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结合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零件的磨损、变形和裂纹情况
配合间隙的大小
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
重要螺栓螺母的扭矩
对于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以确保作业质量。过程检验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 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需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往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 检验标准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
《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