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的通知(转发)
公司新闻 2022-04-11 1581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4部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1〕8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等4厅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的通知》(苏交运〔2022〕2号)精神,扎实推进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摸排经营者底数。各地要对“运政在线”中已经备案(含原有许可证未到期)的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进行排查和核实。对于经过核实已经不再经营的经营者要及时进行数据清理,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备案,并通报辖区内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对新备案的经营者要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辖区内汽车综合小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业务的专项维修经营者(以下简称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经营者)的底数清、情况明。
二、扎实做好数据归集上传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布符合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及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要求的汽车维修管理软件或手机APP名录或微信小程序(含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开发的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经营者进行选择使用。要结合备案登记、日常监管、重点抽查、安全检查、污染防治等工作,综合运用信用记分、通报整改等多种手段督促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经营者,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上传。
三、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推动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是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展和推进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进。省厅将从4月份开始每个月定期通报各地数据归集上传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通报和督查机制,加快推进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数据归集上传。
特此通知。
我就说一句话:全智通系统各个版本均符合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上传(机动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需要!需要对接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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